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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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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工大花园剩余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2021-08-16 17:15  

各相关教职工:

2021年7月申购工大花园住宅的点房工作已结束。为了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首付款金额并交纳首付款

购房教职工按所点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睿安公司与购房教职工电话(0555-2326177、2326199)确认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须交纳全款)。

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 。

2、购房教职工交纳首付款(一次性付款须交纳全部房款)。

交款方式:向睿安公司账户转账。

睿安公司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马鞍山市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3400 1658 6080 5300 7401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教师公寓物业用房二楼

特别说明:向睿安公司账户转账时注明“工大花园×栋×室×××购房款”;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睿安公司计划财务部沟通,联系电话0555-2316672。

二、房款交纳时间要求

《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购工大花园小区剩余住宅实施办法》第四条第5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纳房款”规定:申购人在接到睿安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之日起,7日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睿安公司视其放弃所认购住宅;需要申请银行住房贷款的申购人,在接到睿安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贷款所有手续或补齐全部剩余房款,否则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时间从睿安公司发出签订合同的短信通知之日起算(睿安公司将与购房教职工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短信通知)。

对于确因疫情防控而行动受限的购房教职工(需向睿安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在收到睿安公司签订合同的短信通知之日起,须在7日内将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汇入睿安公司账户;如果一次性付款,须将全部房款汇入睿安公司账户。超过期限即视为放弃购买住宅。行动限制解除后,3日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工大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555-2326177 2326199

三、购房教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须提交以下材料

签订合同地点:工大花园营销中心(马向路与兴安路交汇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买受人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买受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

(集体户口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全面落实马鞍山市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2、现场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已点住宅的首付款金额

附件2:收入证明    

附件3:申请贷款需提交材料

附件4: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所需资料

附件5:工大花园剩余住宅已点房源合同签订日程安排表(一)




            马鞍山市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附件【附件1:已点住宅的首付款金额.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收入证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请贷款需提交材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所需资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工大花园剩余住宅已点房源合同签订日程安排表(一).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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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教师公寓物业用房   

电话:0555-2312768           邮编:243002